公告日期:2026-04-2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特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及主要业务和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担保管理、投资管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管理、内部信息传递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以及主要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下设委员会及经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并且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以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所处行业的特点及业务的特殊性,在治理结构所确定的内部控制基本组织框架基础上,建立了满足公司经营管理所需要的职能部门。通过合理划分各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使各部门之间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运作。
3、人力资源
公司在经营运作中,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一系列人事管理相关制度,并设立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人力资源体系的建设与管理。公司制定了明确的岗位职责说明,让员工充分了解岗位职责,并且为新入职员工安排专属带教人,使其快速适应公司环境及胜任岗位工作;针对不同阶段的员工建立了培训及考核计划,全面提升员工能力与素养,持续优化人才培养,同时为优秀的潜在骨干人员提供晋升渠道;公司持续优化和完善原有薪酬体系,逐步构建更加科学、合理且富有激励性的薪酬机制,提升组织效能,使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除了基本的社保公积金福利制度外,公司还为员工提供食堂、节假日福利、年度体检等多种福利,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
4、企业文化
公司以“数字能源驱动美好生活”为使命,以“立足于数字能源领域,致力于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卓越企业!”为愿景,以“客户导向、坦诚守信、开放进取、共创共赢”为价值观,秉承企业文化核心价值理念,开展企业文化建设活动,通过制
度保障、活动开展等多种方式,构建创新、积极、可持续的企业文化氛围。
(三)风险评估
公司建立了与当前发展阶段和业务特点相适配的风险评估机制,通过将风险管理职责融入各业务部门的日常工作过程中,确保风险管控与业务流程紧密结合。各职能部门基于专业领域经验,在关键业务环节设置了风险识别和应对措施,定期与上级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及时反馈工作开展情况与风险事项,能够做到对日常运营中主要风险的及时预警和处置,为公司稳健经营提供了基本保障。
(四)内部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资金管理机制,通过明确的岗位职责和分级授权审批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财务部设立专职岗位负责日常资金收支管理,同时根据资金支出金额大小,设置由部门领导、财务总监及总经理等多级审批流程,严格把控资金支付的合理性、真实性和必要性。该管理机制有效规范了资金使用行为,防范了资金风险,为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销售与收款
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销模式,下游客户主要为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及配套企业。在收到整车企业的报价请求后,公司与其进行产品方案论证、商务谈判,取得项目定点。随后将进一步配合客户进行产品开发,得到客户认可并完成生产线审核后,进入正式量产,随后按客户发布的预测安排生产,按订单进行交付,并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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