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301607 证券简称:富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00 号)同意注册,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1,814,408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4.7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8,222,181.6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8,943,059.78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9,279,121.90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2026年4月16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116 号)。
二、监管协议的签订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利,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绿色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元) 募集资金用途
号
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3301041060008057998 234,247,881.68 新能源汽车核心零
司科技支行 部件智能化生产制
造项目(三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新能源汽车车载电
2 司湖州分行 571908904210008 155,000,000.00 源生产项目第二基
地购置项目
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52060100100033963 36,424,300.00 新一代车载电源产
司湖州安吉绿色支行 品研发项目
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15000844070033 96,55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司湖州分行营业部
合计 - 522,222,181.68 -
注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金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存在的差异系本次发行尚未支付
的发行费用;
注 2:公司开立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户,该账户《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约的银行主体为其上级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绿色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合称“乙方”)以及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乙方下辖网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甲方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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