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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3 20:35:40 股吧网页版
山大电力: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4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
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的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8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等有关规定,现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7 年 7 月,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建立了股东大会制度,对股东大会的职权、议事规则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自股份公司设立至今,公司共召开三十八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的要求规范运作,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股东大会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7 年 7 月,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了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并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职权、召开方式、条件、表决方式等做了明确规定。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由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2020 年 11 月,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2022 年 9 月,公司召开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截至本说明签署之日,由该届董事会履行董事职责。

自股份公司设立至今,公司共召开五十八次董事会。公司历次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董事会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7 年 7 月,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了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第一届监事会,并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会的职权、召开方式、条件、表决方式等做了明确规定。

2020 年 11 月,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二
届监事会。2022 年 9 月,公司召开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
司第三届监事会,截至本说明签署之日,由该届监事会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现任监事中,王中、齐曙光由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杜涛为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自股份公司设立至今,公司共召开三十次监事会。公司历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方式、召开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监事会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0 年 11 月,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选聘、任期、职权、独立意见发表等作了详细规定。

2021 年 3 月,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更换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2022 年 9 月,公司召开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截至本说明签署之日,由该届董事会选举产生的独立董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现有 3 名独立董事,分别为曹庆华、孙守遐、张新慧,其中曹庆华为会计方面的专家。目前,公司董事共 9 人,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总人数的比例符合法律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

自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建立以来,独立董事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作出重大决策前,向独立董事提供足够的材料,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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