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1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大电力”、“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1082号)。
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4,072.00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价格14.6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4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9.57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5年7月9日(T-3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20.25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4年扣非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50.67倍及同行业可比公司2024年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52.09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适用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7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4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
简称“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15.42元/股(不含15.42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15.42元/股、拟申购数量小于1,21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15.42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1,210万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时间晚于2025年7月9日14:51:22:045(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15.42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1,210万股、且系统提交时间为2025年7月9日14:51:22:045的配售对象中,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32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75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85,95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8,502,530万股的1.0109%。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4.66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5年7月14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
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5年7月14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4、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14.66元/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