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1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山大电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8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大电力”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1082号)。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山大电力”,股票代码为“30160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4,072.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66元/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
资金”)与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610.8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5.00%。根
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兴证资管鑫众山大电力 1 号员工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山大电力员工资管计划”)。山大电力员工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407.2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407.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203.60 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626.45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71.67%;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038.35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28.33%。

根据《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9,279.03602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733.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893.45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51.67%;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771.35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48.33%。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为0.0183847511%,有效申购倍数为5,439.29040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5年7月16日(T+2日)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610.8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5.00%。根
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山大电力员工资管计划。山大电力员工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407.2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203.60 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