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
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本公司内部控制设有检查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识别,公司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为: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系统与沟通和内部监督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销售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担保业务、合同管理、关联交易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报告期内,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内部控制环境
(1) 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董事长、董事、经理层的任职资格、权利和义务,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上述机构均有
与其职能相适应的议事规则、工作制度对其权限和职责进行规范。此外,公司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了董事会秘书及独立董事的聘任、职权和义务等。上述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保证了董事会的运作规范,提高了董事会决策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2) 组织架构
公司在治理结构所确定的内部控制基本组织框架基础上,结合发展战略、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等,设立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行政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研发中心、生产制造中心、销售中心、综合能源发展中心、采购供应部等职能部门,并制订相应的岗位责任说明书,明确了岗位权责和任职资格条件。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内部组织架构如下图所示:
(3) 发展战略
为了促进公司快速发展,提高公司自主创新能力,经公司战略与技术发展委员会研究讨论,提出四个战略技术方向:
①基于大数据的电网故障分析预警研究;②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智能配电网研究;③涵盖源网荷储全系列的新能源产品开发;④基于国产芯片的电网监测设
备开发。
根据公司战略定位,公司在聚焦服务于智能电网建设的电网智能监测设备的同时,积极拓展服务于新旧动能转换的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及运营平台、储能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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