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08 20:11:41 股吧网页版
珂玛科技: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08


股票简称:珂玛科技 股票代码:301611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uzhou Kematek, Inc.

(苏州市高新区新钱路 1 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六年五月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及上市保荐人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
投资者查阅 2026 年 4 月 14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苏州珂玛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全文。

本上市公告书使用的简称释义与《募集说明书》相同,最近三年指 2023 年、2024
年和 2025 年,最近三年各年末指 2023 年末、2024 年末和 2025 年末。

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中文简称:珂玛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267。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75,000.00 万元(7,500,000 张)。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75,000.00 万元(7,500,000 张)。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6 年 5 月 13 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6 年 4 月 16 日至 2032 年 4 月 15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2026 年 10 月 22 日至 2032 年 4 月 15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付息方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十一、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级,珂玛科技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 AA。

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6〕546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7,5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75,000.00
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