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7 15:42:32 股吧网页版
浙江华业: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8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第 1—5 页
二、财务报表...... 第 6—13 页

(一)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第 6—7 页

(二)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第 8 页

(三)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第 9 页

(四)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0—13 页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14—110 页
四、执业资质证书...... 第 111—114 页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5〕1-33 号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业)财务报表,
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浙江华业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浙江华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会计期间: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四)及五、(二)1”。

浙江华业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机筒螺杆、哥林柱及配件等产品。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浙江华业营业收入分别为 78,173.28 万元、73,588.92万元、89,187.96 万元。

由于营业收入是浙江华业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浙江华业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主要的销售合同,并结合业务实质判断商品控制权(风险与报酬)转移的关键时点,以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 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对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 对于内销收入,选取项目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订单、运输单、签收单及对账单等;对于出口收入,获取电子口岸汇总信息表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并选取项目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订单、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等;

(5) 实施截止测试,检查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6)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选取项目函证销售金额;

(7) 对主要客户进行实地走访,以确认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8) 结合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测试,以证实相关款项收回不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

(9)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存货可变现净值

1. 事项描述

相关会计期间: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二)及五、(一)7”。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浙江华
业存货余额分别为 21,507.17 万元、21,472.91 万元、27,114.38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 1,096……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