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0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74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632.3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5〕1-2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关于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司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39,811.38 22,686.86
2 智能化技改项目 2,927.40 1,668.20
3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461.60 2,542.48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20,000.00 8,734.81
合计 67,200.38 35,632.35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流动性好、风险低、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产品具体类型、每次购买的产品的具体金额及期限、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工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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