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苑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博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415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70 万股,并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7,710 万股增加至 10,280万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78,426,694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6.29%;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24,373,30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为 1,724,7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1.29%。该限售股份已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
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股份数量为19,630,000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14.69%,限售期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为: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02,8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840,00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不送红股,共计转增 30,84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33,640,000 股。转增后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数量由 15,100,000 股增加
至 19,630,000 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133,640,000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100,2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5.00%;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33,4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5 名,分别为中民天合(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潍坊金投新旧动能转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潍坊金投”)、上海木澜一期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木澜一期”)、仁合(济南)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仁合(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仁合”)、嘉兴乐乘源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乐乘投资”)、潍坊智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硕投资”)。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潍坊金投、木澜一期、济南仁合、乐乘投资、智硕投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内容一致,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股东乐乘投资、木澜一期承诺:
1)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自本单位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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