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吕志果)
本人作为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苑股份”)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吕志果,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获化学工程博士学位。1988年8月至2001年7月,担任中国石化齐鲁研究院工程师,其中1992年9月至1995年7月在华东理工大学就读硕士研究生;2001年7月至今任青岛科技大学副教授/教授,其中 2004年9月至2008年7月在青岛科技大学就读博士研究生;2020年9月至今,任博苑股份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6次董事会,4次股东会,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会议
吕志果 6 2 4 0 0 否 4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审阅与分析,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与探讨。本人认为公司在 2025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2025年度,共主持召开了2次提名委员会
会议,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健全完善工作细则制度体系,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切实履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共参加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健全完善工作细则制度体系,积极组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审慎审议并提出了专业意见,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会议并对涉及公司关联
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行使表决权,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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