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高磊)
本人作为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苑股份”)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高磊,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7月至2010年4月,就职于天津市财政局;2010年4月至今,就职于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历任律师、合伙人,2022年3月担任北京市万商天勤(通州区)律师事务所主任;2020年9月至今,任博苑股份独立董事。现兼任北方实验室(沈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6次董事会,4次股东会,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
会议的情况。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会议
高磊 6 0 6 0 0 否 4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
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
人均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审阅与分析,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行业发展趋势,与
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与探讨。本人认为公司在2025年度召集召开的董
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
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
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2025年度,共主持召开了2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则》履行职责,健全完善工作细则制度体系,积极组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审慎审议并提
出了专业意见,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共参加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认真履行职责,审核确认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
况进行监督;认真考察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并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
真审阅,掌握2025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
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共参加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健全完善工作细
则制度体系,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切实履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会议并对涉及公司
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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