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20:01:07 股吧网页版
长联科技:关于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301618 证券简称:长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8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 2025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
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何时点合约价值不超过 500 万美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 2025 年内有效,在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决议有效期,则决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上限不超过交易合约价值的 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公告》。

二、2025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未开展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美元

投资情况 投资类型 获批的额度 期末金额 报告期内单日最高余
额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外汇套期保值 远期结售汇 500 100 否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套期保值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并导致公司损失。

(4)履约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及子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但也可能存在履约风险。

(5)现金流预测偏差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现金流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公司现金流预测不准,导致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风险。

2、风控措施

(1)为避免和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和降低汇兑损失。

(2)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业务操作原则、职责范围和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加强过程管理。

(3)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为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公司所有的外汇套期保值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交易,并严格按照《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5)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外汇套期保值工作开展的合法性。将审慎审查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 2025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不存在违反《深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