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18 17:12:21 股吧网页版
英思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9


证券代码:301622 证券简称:英思特 公告编号:2025-034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其中费卫民先生、王诗畅女士、胡凤霞女士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保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周保平先生、费卫民先生、马春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1 提名周保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 提名费卫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 提名马春茹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常江女士、胡凤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2.1 提名常江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2 提名胡凤霞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水平,并结合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同时依照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范性要求,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提请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