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18 18:30:21 股吧网页版
英思特: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9


证券代码:301622 证券简称:英思特 公告编号:2026-006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3 月 14 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其中费卫民先生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会议由董事长周保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消费类电子及新能源汽车高端磁材及组件扩产项目”已基本完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除预留募集资金 1,352.00 万元用于支付该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款、保证金等款项外(如不足,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8,392.99 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关联董事许宝文回避该议案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关联董事许宝文回避该议案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