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 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地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 家。
二、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 年 5 月 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
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勤勉尽责,按时完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准确完整。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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