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天脉”或“公司”)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苏州天脉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公司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战略管理、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抵押担保及关联方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信息披露及对外投资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业务、销售与收款业务、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及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等公司治理机构,制定并完善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聘请了 3 名独立董事,1 名董事为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制定并完善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公司设立了审计监察部,审计监察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各治理机构依《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度赋予的权利按程序行使权力,参与和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
2、组织架构
公司经营管理为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董事会选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选聘,公司设总经理 1 名,
副总经理 2 名、财务总监 1 名、董事会秘书 1 名;公司根据职责划分并结合实际
情况设立了证券投资部、审计监察部、财务中心、商务中心、营销中心、生产中心等职能部门。各部门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进行管理,公司通过合理划分各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授权审批和监督
等原则,使各部门之间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健康运行,保障了控制目标的实现。
3、战略管理
公司成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定期组织经营、研发、品质等部门对公司内外部环境、市场发展前景、经营状况、核心竞争力做出系统分析评价。当内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能够进行及时、有效地调整,保证战略规划制定满足公司发展需求,并得到有效的落实和指导。
4、人力资源
公司建立了一套符合公司情况的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内容涵盖员工的招聘、培训、薪酬福利、绩效考核、离职管理等。明确了各职能岗位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和工作要求,并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岗位开展多种形式的持续不断的培训教育,使员工在长期胜任其工作岗位的同时,能力水平不断提高,自身得到发展。公司设置了科学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围绕部门关键KPI,建立了以经营责任目标为主要内容的考评、激励和约束机制。
5、企业文化
公司使命:解决智能终端产品的热问题,持续改善客户体验。
公司愿景:引领智能终端产品的热设计,成为导热散热界的领先企业,对客户和员工高度负责。
公司核心价值观:客户满意度至上;价值共生,相互成就;平等尊重,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