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潘翠英)
本人作为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以专业的知识和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为公司管理出谋划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不懈努力。
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潘翠英,女,1970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正
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财大索飞软件有限公司销售培训职员、上海新世纪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信用评级部副经理及管理咨询部经理、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管理部科员、苏州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及副总经理、常熟建华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苏州金合盛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4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也没有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会议、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并就其中有关事项发表审查意见,认真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正确的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合法合规,各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审批程序,没有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审议,除作为部分议案的关联董事而回避表决外,对其他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参加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会议 股东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召开次数 列席次数
8 7 0 1 4 4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外部审计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对董事会负责并汇报工作。报告期内,本人对相关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
2、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时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以及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并汇报工作。报告期内,除作为部分议案的关联委员而回避表决外,本人对其他相关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
2025 年度,本人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会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6 6 3 2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 年任期内,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审查意见
2025 年 4 月 2025 年第一次独 1、《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
18 日 立董事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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