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天脉”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苏州天脉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证监许可[2024]479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892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1.2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13,971,600.00 元,扣除
承销及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69,045,429.0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44,926,170.93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公证天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苏公 W[2024] B07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69,394,982.85
减:本年度投入金额 128,407,815.45
用于现金管理金额 735,000,000.00
项目 金额
加:收回现金管理金额 785,000,000.00
收回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3,000,000.00
加: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 2,712,292.20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36,699,459.6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024 年 10 月,公司会同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
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溪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4 年 11 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嵊州天脉导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嵊
州天脉”)会同国投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因发行需要,公司聘请国泰海通担任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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