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0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瑾)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瑾,1963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
工商经济进修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大专学历。2003 年 3 月至 2015 年 3 月历任中
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2015 年 3 月至 2017 年 1 月任中
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兼秘书长;2017 年 1 月至今历任中国电子电路行
业协会秘书长、顾问兼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2017 年 8 月至 2023 年 8 月,任深
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0 月至 2023 年 9 月,任南
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8 月至 2024 年 9 月,任深圳市精
诚达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9 月至 2025 年 5 月任广东科翔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9 月至 2025 年 6 月任浙江振有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顾问兼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监事、上海印制电路行业协会顾问、上海广联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董事、上海颖展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董事。2025 年 12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2 次,实际出席 2 次;本人应出席股东
会次数 1 次,实际出席 1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认真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诚信、勤勉、尽责、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本人未担任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参与
审议,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进行进行了审查和审议,所有审议事项均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决策流程合法合规,相关方案符合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任期自 2025 年 12 月 22 日开始,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积极与公司
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成员开展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涉及的重点内容进行探讨,保障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与参会的中小投资者就会议审议议案及其关心的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形式,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事项;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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