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301629 证券简称:矽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
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优化目前的治理结构,拟对《公
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具体对照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九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
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的产生或更换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决议通
过。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
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
新增 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
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
第十一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
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
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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