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向旭家,担任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11 月任期届满离任。2025 年度在任期间,本人严格遵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职责,离职前已完整完成年度履职工作。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向旭家,男,1969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西
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硕士学位。2001 年至 2008 年,任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08 年,任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2008 年至2013 年,历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规负责人、董事会秘书;2013年至 2015 年,历任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14 年至 2015年,任富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2015 年至 2019 年,任广东维摩律师事务所律师、管理合伙人;2019 年至 2023 年,任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至 2024 年,任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至今,
任北京市安理(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9 年 12 月至 2025 年 11 月,任矽
电股份独立董事;兼任富德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外,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大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向旭家 7 0 7 0 0 2
2025 年度在任期间,本人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财务运作、内部控制及重大决策事项,严格履行审议、监督、建言职责。认真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进行充分审阅与审慎表决。在董事会会议中,重点关注公司经营决策、财务信息、内控管理、人事变动、信息披露等关键事项,充分运用专业能力提出合理意见;在股东大会中,认真监督会议程序合规性,听取股东诉求,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确保公司决策公开、公平、公正。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严格依照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履行职责,对核心事项进行专业把关与监督,具体出席会议及审议议案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 召开会 异议事项具
称 议次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体情况(如
有)
2025/1/26 1、《关于审议 2024 年 1-12 月 无
财务报表的议案》
1《. 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
案》
2《.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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