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19
关于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申请文件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出具的《关于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3〕010082 号)的相关要求,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发行人”或“同宇新材”)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回复,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保荐人”)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与发行人、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进行了充分沟通,现书面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除特别说明外,本落实函回复中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相关释义均与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保持一致。
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对问题的回答 宋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目 录
目 录...... 2
1.关于发行人业绩 ...... 3
2.关于研发投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 38
3.关于进口替代 ...... 63
4.关于纪仲林无偿现金赠与实际控制人等股东出资款...... 82
1.关于发行人业绩
申报文件及历轮问询回复显示:
(1)发行人主要客户南亚新材、华正新材、建滔集团、生益科技 2022 年1-6 月或 1-9 月均存在业绩大幅下滑情形,但发行人同期收入、净利润均大幅上升。
(2)2022 年全年发行人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19,284.77 万元、18,432.55万元,分别同比变动 25.95%、37.13%。
2023 年 1-3 月发行人预计实现营业收入、扣非后归母净利润 27,694.80 万元、
4,183.15 万元,分别同比下滑 17.51%、14.12%。
公开信息显示:
(1)发行人可比公司宏昌电子 2022 年前三季度收入、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 27.87%、66.31%,下滑原因包括环氧树脂下游需求不振、产品价格下降,覆铜板业务终端市场消费疲软,上下游各产业链订单需求不足;环氧树脂、覆铜板业务产品毛利及毛利率同比减少。
(2)可比公司东材科技 2022 年第三季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 73%,
原因包括终端消费电子需求下滑。
(3)可比公司圣泉集团 2022 年第三季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11.61%,解释称主要系当期原材料价格上涨。
请发行人:
(1)结合 2022 年主要客户业绩普遍大幅下滑情形、可比公司业绩下滑原因,以及电子树脂、下游覆铜板、终端消费电子等行业报告期内及未来变动趋势情况,分析说明发行人业绩、毛利率快速增长趋势是否可持续,并针对性进行特别风险提示。
(2)结合 2022 年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合作情况、在手订单情况,分析与主要客户合作稳定性;说明 2023 年一季度业绩下滑原因,未来是否存在业绩继续大幅下滑风险。
回复:
一、结合 2022 年主要客户业绩普遍大幅下滑情形、可比公司业绩下滑原因,
以及电子树脂、下游覆铜板、终端消费电子等行业报告期内及未来变动趋势情况,分析说明发行人业绩、毛利率快速增长趋势是否可持续,并针对性进行特别风险提示
(一)发行人主要客户及可比公司经营业绩情况
1、发行人主要客户 2022 年经营业绩变化情况
根据公开资料,发行人主要客户在 2022 年经营业绩及变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万港元
2022 年度 2022 年 1-6 月
公司名称 项目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营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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