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6
证券代码:301630 证券简称:同宇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9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广东省四会市大沙镇马房开发区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一。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驰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4 人,代表股份 30,677,70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6943%。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 23,790,600 股,占公司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476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9 人,代表股份 6,887,10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7.217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88 人,代表股份 1,277,00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925%。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股份 570,0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5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87 人,代表股份 707,00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7675%。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659,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4%;反对 11,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8%;弃权 7,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25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435%;反对 1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84%;弃权 7,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82%。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审议并通过《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30,658,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1%;反对 14,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6%;弃权 5,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25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886%;反对 1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63%;弃权 5,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50%。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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