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8 17:54:20 股吧网页版
壹连科技: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8


证券代码:301631 证券简称:壹连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3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的概述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 年 1 月 21 日召
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300,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在该授信额度内同意接受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0 万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150,00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江苏壹连科技有限公司新成立尚未生产经营,无财务数据,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50,000.00 万元。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壹连电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以上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 会审议。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2、保证人: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浙江壹连电子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

6、保证担保的范围: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经,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 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 用,统称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7、保证期间:

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

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则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则甲方对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最后到期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前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或具体业务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7,190,696.19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57%。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以外单 位提供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 损失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特此公告。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8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