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107 号文《关于同意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33.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72.99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9,192.67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11,129.17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
额为 108,063.50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1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4]518Z0128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 57,330.99 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8,114.05 万元。截至 2025
年末,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86,822.35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21,241.15 万元,加上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净额并扣除
银行手续费等金额 709.37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21,950.52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4 年 12 月,公司及实施子公司与专户银行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商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
2026 年 3 月,因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需要,公司保荐机构变更为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及实施子公司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重新签订了《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55921555110001 12,418.76
深圳科技园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6011110001069122 1.97
深圳宝安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3 宜宾壹连电子有限公司 79120078801600004517 1,112.27
有限公司深圳福华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溧阳壹连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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