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2-27
关于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出具的审核函〔2022〕010513 号《关于广东省建筑
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人(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保荐机构对本回复材料中的发行人回复(包括补充披露和说明的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确认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的相同。
本回复报告的字体: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引用招股说明书原文 宋体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目录
问题 1:关于主营业务 ...... 3
问题 2:关于经营合法合规性...... 7
问题 3:关于外协 ...... 20
问题 4:关于资产重组 ...... 29
问题 5:关于独立性 ...... 37
问题 6:关于土地和房产 ...... 47
问题 7:关于知识产权 ...... 56
问题 8:关于收入确认方式...... 67
问题 9:关于业绩波动 ...... 73
问题 10:关于业务与客户...... 105
问题 11:关于安全生产板块检验检测业务 ......111
问题 12:关于人均创收情况...... 120
问题 13:关于毛利率...... 125
问题 14:关于应收账款...... 133
问题 15:关于存货...... 137
问题 1:关于主营业务
申报材料及审核问询回复显示:(1)发行人认为,通过出版单位《广东土木与建筑》编辑部和安全生产杂志社开展出版业务,申报前不需要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核准;(2)发行人子公司创新研究院拟在中山翠亨新地块构建建筑大数据产业基地,聚焦建筑业数字化发展和智慧城市建设业务,着力于检验检测智能化装备研发、建筑大数据、智慧城市、BIM、生态环境、城市更新、新型建材等方向的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项目建筑方案处于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核前准备阶段,发行人正在根据协议约定,与主管部门沟通顺延开工时间事项。
请发行人:
(1)结合行业相关案例,补充说明发行人开展出版业务是否需要取得中宣部等相关主管部门同意上市的批复文件;(2)补充说明创新研究院拟在中山翠亨新地块构建建筑大数据产业基地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或经营,形成的房产是否均为自用,是否存在对外出租或出售计划;(3)补充说明就项目建筑方案与相关主管部门沟通进展情况,发行人是否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结合行业相关案例,补充说明发行人开展出版业务是否需要取得中宣部等相关主管部门同意上市的批复文件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持有《期刊出版许可证》(粤期出证字第 011 号),涉及出版业务对应的期刊名称为《广东土木与建筑》,出版单位为《广东土木与建筑》编辑部,主办单位为发行人和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发行人孙公司安全生产杂志社持有的《期刊出版许可证》(粤期出证字第 005 号),涉及出版业务对应的期刊名称为《广东安全生产》,出版单位为安全生产杂志社,主办单位为安技中心。
2022 年 11 月 16 日,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关
于反馈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创业板上市的函》(文改办发函〔2022〕0094 号),原则同意《广东土木与建筑》纳入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创业板上市;《广东安全生产》为广东省应急管理领域的工作指导类期刊,不纳入上市公司。
《广东安全生产》的办刊宗旨为“是全省安全监管系统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主阵地,坚持以人为本,弘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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