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公司名称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建科交通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广东建科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广东安全生产杂志社有限公司
广东建科源胜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深圳有限公司
广东建科创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东建科数智建造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总站数检科技有限公司
佛山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阳江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香港建筑科学创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法人治理结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采购业务、生产管理、销售业务、关联交易、担保业务、对外投资、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对外信息披露、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制定了《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公司治理制度,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经理层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和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2.发展战略
公司制定了《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明确了发展规划、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并建立了有效的督促落实机制,对发展战略的编制、实施、评估及调整管理施行全过程、有效地控制。公司将发展战略落实到年度工作计划中,和公司“科改示范行动”“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一企一策”八个能力提升等目标任务
深度融合、共同推进,有效指导重要业务的开展,确保战略规划落实和有效执行,保证了战略管理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及时性,推动了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系统梳理“十四五”时期相关工作情况,形成《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实施总结报告》,对标新方位、擘画新蓝图,积极推进“十五五”战略规划编制工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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