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尤德卫)
本人作为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会议,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尤德卫,1968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
业于中山大学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1990 年 7 月至 1992 年 2 月,任广
州中船黄埔造船有限公司厂办秘书;1992 年 2 月至 1993 年 5 月,任广州
越秀区司法局法律工作者;1993 年 5 月至 1997 年 6 月任广州万通律师事
务所合伙人、律师;1997 年 6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广东纵横天正律师事
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2019 年 1 月至今,任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其中 2019 年 1 月至 2023 年 6 月任高级合伙人、律师,2022 年 6
月至 2023 年 6 月任监事长);2019 年 9 月至今,任广东省港航集团有限
公司兼职外部董事;2021 年 8 月至今,任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交所);2022 年 6 月至 2025 年 1 月 31 日,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交所);2022 年 9 月至今,任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交所);2022 年 12 月至
今,任南航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6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 日,任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2025 年 12
月 1 日至今,任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交所);2024年 3 月至今,任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广东企业家协会监事长。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1%以上已发行股份,不是公司前 10 名股东,也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公司前 5 名股东任职;本人及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不涉及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本人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本人具备《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全部 9 次董事会,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勤勉职责,未有缺席情况发生。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职,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共 45 项议案认真审议后均投出赞成票,不存在投出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 1 次股东
(大)会,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股东(大)会向董事会请假 1 次。
2.参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6 次审计委员会
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均按时出席了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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