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中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迪技术”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对港迪技术 2025 年有关情况
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保荐人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港迪技术
保荐代表人姓名:凤伟俊 联系电话:010-59013963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妍 联系电话:010-59013963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张妍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6年4月22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规则及各项公司治理制度;
(2)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3)查阅并复印了公司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会议材料。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董事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
内容等要件 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 √
履行职责
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 √
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内部审计部门资料;
(2)查阅审计委员会资料等;
(3)查阅公司章程、董事会、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 √
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 √
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
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 √
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 √
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 √
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 √
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 合 √
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会议材料;
(2)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3)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制度;
(4)查阅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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