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独立谨慎地行使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独立审查。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相应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陈勇,197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海南大学会
计学专业,管理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华南热带农业大学(现海南大学)助教,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经理、高级经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授薪合伙人、合伙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1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的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7 次董事会、4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上述会议。
本着勤勉务实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本人在董事会召开前积极查阅资料,充分了解会议议案内容,与公司的经营层保持必要的沟通,为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做好准备,并在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会议作出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7 7 0 0 否
股东会 4 4 0 0 否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审慎行使表决权,严谨、独立、负责地对各项议案进行了投票,对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定期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及实施情况,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年度审计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审查提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事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参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预案、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董事及高级管理薪酬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天。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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