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18 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
伙人 250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2,363 人,其中 95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29.8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 26.01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56 家,
收费总额 7.35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4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
4月 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审计小组人员构成、总体审计策略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在 2025年的年度报告审计初期,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内容的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三)2026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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