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和目的
鉴于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国际业务收入占比较高,为有效规避或防范外币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实现稳健经营,公司基于实际业务需要,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同时近年来,铜材、铝材、锡等公司相关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明显,为了降低前述价格波动对公司运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减少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产生的不良影响,确保主营业务的持续健康增长,增强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利用自有资金进行不以投机为目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适时应对市场变化。
二、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保证金及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3,500 万元或等值外币,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3.50亿元或等值外币。该额度可由公司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但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二)交易方式和交易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仅限于境内合法运营的期货交易所,交易工具为期货,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有直接关系的原材料和产品的期货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外币相同的币种。公司及子公司将只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且
具有合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会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三)交易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四)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
三、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损失。
2、流动性风险:期货交易中,受市场流动性不足的限制,期货交易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和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期货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二)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外汇套期保值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是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专业性较强,属于内控风险较高的业务,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并导致公司产生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四、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拟采取的相应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制定了《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组织机构及职责、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定期报告制度、信息隔离措施等进行明确规定,有效规范套期保值业务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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