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网数研院”)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全国分支机构 31 家,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立信服务上市公司2025 年度 770 家,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审计收费总额 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4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 2025 年第六次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2025年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及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南网数研院 2025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用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中央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统一工作要求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
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按照审计服务合同各项条款认真履职尽责,配备了数量合理、专业能力较强且经验丰富的审计人员,较好完成了本年度预审和终审阶段性工作,及时沟通反馈审计情况并提交审计报告,有力支撑了公司财务决算工作。
三、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等进行了监督和评估,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2025年12月9日,公司2025年第六次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南网数研院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会计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用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12月30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全体委员通过会议方式听取了立信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方案的汇报,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程序、审计重点、时间和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审计期间,审计与风险委员会通过多种方式关注了解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针对关键审计事项与审计机构、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提出建议,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2026年3月20日,审计与风险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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