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30 19:45:29 股吧网页版
南网数字: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涛)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刘涛)

本人刘涛,作为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始终遵循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全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 3 月 26 日,本人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
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相应职务,并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在此之前,本人持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中的职责。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刘涛,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2018 年 3 月至今,
担任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2023年10月至2025年 4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理性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会,本人均列
席参会。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
会议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备注

2 1 1 0 -

1. 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 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次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次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数 数 数 数 数 次数

1 1 2 2 1 1

1.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对公司各主体 2024 年度经营业绩进行考评,对照年度经营目标与考核指标体系,严谨审核完成情况,确保考评结果客观公允,为薪酬核定、激励约束与经营改进提供依据,有效推动公司经营目标落地与治理水平提升。

2.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的日常会议,依法依规审议南网数研院 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内控风险合规管理工作报告等重要经营事项,切实发挥对公司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全流程穿透式监督保障作用。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涉及须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故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五)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任职期间,本人持续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顺畅高效沟通。积极推动公司重视内部审计队伍建
设,加强业务培训和能力提升,提高内部审计工作专业性;同时针对重点审计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深入交流和充分沟通,确保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公正严谨。

(七)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常态化沟通机制,持续跟踪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情况,全面掌握公司经营发展态势。此外,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深入研究证监会、深交所最新监管要求与信息披露规定,持续提升自身合规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