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动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联合动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概述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投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具有一定的海外业务和资产负债,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合约价值(预计交易保证金/权利金上限为 5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从事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如美元、欧元等,主要产品包括普通远期、外汇掉期、货币互换、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使用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或保证金进行交易,
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公司拟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4、投资期限
上述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投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含铜等产品,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产品毛利及经营业绩产生重要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前述与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对冲功能,降低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影响,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
2、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合约价值(预计交易保证金/权利金上限为 1.8 亿元人民币)内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只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如铜等,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4、投资期限
上述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合约价值(预计交易保证金/权利金上限为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合约价值(预计交易保证金/权利金上限为 1.8 亿元人民币)内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
在汇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
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延后,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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