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1656 证券简称:联合动力 公告编号:2026-018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借款对象: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公司关联人除外;
2、借款用途:仅针对公司及子公司搬迁而引起的购房、业务拓展引起的购车、应急借款三种特殊场景下使用;
3、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该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借款期限:根据《借款协议》约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5 年;
6、资金利息与还款方式:根据《借款协议》约定;
7、审批程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8、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由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为与公司及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该类员工的基本情况为:在公司或子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以上,无不良征信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公司关联人除外。
三、风险防范措施
1、公司制定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对实施程序与风险控制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2、就借款事项,公司与员工签署《借款协议》,明确还款计划,对违约情形做出了明细的规定。员工本人如有造假或虚假陈述行为,公司将立即收回借款并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罚;部门审批人及相关职能审批人须善用公司资源,严格审核员工申请资格,若发现隐瞒、包庇行为,将给予相关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处罚。
3、员工应按协议约定的时间还款。如存在违约情形时,公司有权随时追回借款,并按照借款协议约定收取利息。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日余额额度内为员工提供资助,仅针对公司及子公司搬迁而引起的购房、业务拓展引起的购车、应急借款三种特殊场景下使用,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需求事项。同意公司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联合动力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财务资助程序合法、合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