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动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具体包括: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汇川新能源汽车技术(常州)有限公司、汇川新能源汽车技术(苏州)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6.97%,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6.5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 内部控制环境
(1)公司的治理机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等治理机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各项职责。重大决策事项,如修改公司章程等,须由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会作出的决定,向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董事会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或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关联交易等事项。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在机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分开,拥有完整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体系和独立经营的能力。
建立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公司的组织结构
公司综合考虑发展战略、业务特点、文化理念和合规运营等要素,建立了“事业部+职能部门”的管理运营组织机构。公司建立的管理架框体系包括研发中心、生产运营中心、工程技术中心、质量中心、采购部、计划与物流部、销售部(含海外销售部)、董秘办公室、审计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战略规划与投资部、行政外事与法务部、售后服务部等。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在组织生产、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增加效益、确保安全等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3)内部审计
公司成立专门的内审机构,负责对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经营合规、资产安全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针对存在的问
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公司内审部牵头廉洁体系建设,搭建并发布反舞弊举报渠道,制定并落实廉洁办公和反舞弊的制度、规范和措施,监督和检查组织内各部门的廉洁运行。
(4)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建立和实施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核、奖惩、晋升和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开展基于汽车管理体系要求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5)企业文化建设
公司培育员工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秉承以成就客户为先、以贡献者为本、坚持开放协作、持续追求卓越的价值观。公司制定了《文化传播管理规范》《文化评价管理制度》,从制度指引、培训宣导、员工关怀到文化评价管理形成文化建设闭环,引导文化传播行为的落实,营造文化传播秩序化、精品化的良性生态,牵引文化品牌有效落地。
(6)社会责任
公司设立可持续发展办公室,办公室下设 ESG 管理部、EHS 管理部、基础
设备运维部,确保公司遵守所有 EHS 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以保障员工的健康与安全,并减少公司对环境的影响。通过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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