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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03:12:24 股吧网页版
联合动力: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崔东树)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崔东树,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供职于天津市内燃机厂、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现任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汽车市场研究分会秘书长、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兼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本人任职期间是否满足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亲
自出席 6 次董事会会议、1 次股东会,不存在连续两次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着勤勉尽责,独立自主的原则,本人认真审阅各项议案资料,对董事会召开程序、决策过程进行了监督,并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故对审议的各项非关联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 年履职情况如下:

1、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会议。本人对 2025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以及 2024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进行了审核。

2、2025 年度,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战略委员会会议。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等方式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保持常态化沟通,重点关注公司治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潜在风险。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至 2025年末的期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自身履职需要,累计现场工作 4 天,符合相关监管规范要求。同时,本人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变化及公司治理实践动态,对公司合规经营提出合理化建议。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切实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事先认真查阅待决策事项的背景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并且对公司业务的发展积极献策。

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部门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2025 年度,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 7 月—12 月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查,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
也不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二)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相关事项

公司按时完成了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并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后按时编制及披露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经审查,本人认为:公司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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