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合动力”)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审计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关于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信永中和将《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所载信息,与在审计联合动力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关于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XYZH/2026SZAA6B0102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联合动力)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
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 XYZH/2026SZAA6B0104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披露的要求,联合动力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联合动力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是联合动力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联合动力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除对联合动力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以及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所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联合动力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联合动力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外,我们没有对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执行任何附加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联合动力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联合动力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
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页无正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谢晖
中国注册会计师:杜玉洁
中国 北京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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