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独立自主行使相关职权,勤勉履职,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积极参与公司各项事务,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陆瑶,女,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2009 年 12 月至今,任教于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金融系。现任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金融系教授(长聘)、北京德风新征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方泰德国际科技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兼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本人任职期间是否满足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亲
自出席 6 次董事会会议、1 次股东会,不存在连续两次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着勤勉尽责,独立自主的原则,本人认真审阅各项议案资料,对董事会召开程序、决策过程进行了监督,并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故对审议的各项非关联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2025 年履职情况如下:
1、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均亲自出席会议,对公司财务工作、内审工作、日常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监督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会议。本人对 2025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以及 2024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进行了审核。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工作。重点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合规事项,如违规担保风险、关联交易的合法程序等。与年审会计师就重大交易保持沟通,协助召集人把控审计质量,确保审计结果在法律框架内客观、公正。
(四)现场检查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等方式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保持常态化沟通,重点关注公司治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潜在风险。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至 2025年末的期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自身履职需要,累计现场工作 4 天,符合相关监管规范要求。同时,本人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变化及公司治理实践动态,对公司合规经营提出合理化建议。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切实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2025 年度,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 7 月—12 月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事项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经审查,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也不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二)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相关事项
公司按时完成了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并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后按时编制及披露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报告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经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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