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0
证券代码:301658 证券简称:首航新能 公告编号:2026-003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航新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 17 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合计为56,179,5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62%,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 年 4 月 2 日(星期四)。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和上市后股本变化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3 号)同意,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237,114 股,并于 2025年 4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由371,134,021 股变更为 412,371,135 股。
2025 年 10 月 9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解除限售
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2,509,105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412,371,135 股,其中首发前限售股为371,134,0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90.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1,237,1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0%。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数量变动的情形。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股份数量为
56,179,5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62%,相关股东数量共 17 户,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
于 2026 年 4 月 2 日(星期四)上市流通。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就其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作出一致的承诺: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久 自取得首航新能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问鼎 首航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红土一号私募股权投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红土创业 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航新能公开发行股票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同创致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首航新能回购该部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华金 分股份。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领翊新兴科技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深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圳市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定或要求相关股份锁定期与本承诺不一致合伙)、深圳市加法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的,则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航新(有限合伙)、深圳市智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能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新的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小卫、张虎胆、刘 定和要求执行。
文杰、姚晓辉、徐晓明
自首航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首航新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首航新能回购该部分股
刘绍刚、陶诚 份。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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