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孔玉生作为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孔玉生,1962 年 12 月出生,先后任江苏工学院管理学院助教、讲师,
江苏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江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至今任江苏大学财经学院教授,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本人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出席董事会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亲自参加董事会 东会次
数 次数 数 数 会议 数
7 0 7 0 0 否 2
本人认为,2025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公司对重大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参加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参加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6 6 1 1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并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本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在本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切实充分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参加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中,本人及时了解公司相关部门在内部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和检查的事项,促进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督促公司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认真听取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及时了解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就公司经营、内部控制、财务、
业务状况以及应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进行沟通、交流,督促其按计划完成审计工作,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以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所做工作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恪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要求,秉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履行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提前审阅相关资料,运用专业能力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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