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301658 证券简称:首航新能 公告编号:2026-013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或等值外币,下同),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不超过 12,5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下同)。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
2、上述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但也可能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迅速,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涉及欧元、美元等外币结算量不断上升。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
金融机构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采用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对冲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的汇率变动风险。外汇衍生产品作为套期工具,其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能够降低汇率风险引起的风险敞口变化程度,从而达到相互风险对冲的经济关系并实现套期保值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投机和套利交易行为。
本次拟开展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之所需,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交易金额及交易期限
根据资产规模及实际业务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上述预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三)主要涉及币种及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主要外币币种为欧元、美元、英镑、澳元、日元等。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
(四)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合作机构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方限定为经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六)交易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额度有效期内决策并
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同时授权公司财务中心办理上述业务的相关手续。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预计不超过 12,500 万元人民币。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开展该业务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与主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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