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301658 证券简称:首航新能 公告编号:2026-009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6,813,981.16 元,母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49,636,870.09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提取法定公
积金 0 元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658,131,428.66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566,581,572.24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应当以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
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566,581,572.24 元。
为更好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总股本 412,371,13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103,092.85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 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30,103,092.85 元
(含税),占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9.20%。
若自本预案披露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0,103,092.85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56,813,981.16 - -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228,042,711.11 - -
营业收入(元) 2,574,102,474.11 -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658,131,428.66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566,581,572.24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0,103,092.85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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