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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21:46:53 股吧网页版
首航新能: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 25 层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27 日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离、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是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专业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
所截至 2025 年末合伙人 113 人,注册会计师 55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91 人。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 69,164.46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为 48,416.30 万元(包含证券业务收入 23,821.20 万元)。2025 年度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87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 7,384.93 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61 家。

(二)执业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
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2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
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业务约定书》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
进行了审计,并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
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上会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内部控制审计、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审计委员会成员、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经审计,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
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5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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