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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27 18:38:22 股吧网页版
宏工科技: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28


证券代码:301662 证券简称:宏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2 号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获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此次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的《关
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以实施 2025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 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转增金额未超过公司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自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时,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转增股份总额进行调整。

2、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公司实施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总股份数为 80,000,000 股。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时间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两个月之内。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000000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共计 48,000,0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5.4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5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分红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16,000,0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 月 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 月 2 日)下午深
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6 年 6 月 3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26 年 6 月 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748 罗才华

2 03*****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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