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全世)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陈全世作为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在2025年的工作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陈全世,男,1945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清华大学汽车
工程专业,本科学历。1970 年 3 月至 2010 年 10 月,历任清华大学汽
车工程系副教授、教授、汽车工程系主任、机械学院副院长等;2003
年 3 月至 2007 年 3 月,任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1 年 4 月至 2017 年 5 月,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6 年 3 月至 2022 年 6 月,任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 4 月至 2025 年 3 月,任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21 年 4 月至 2024 年 4 月,任敏实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 4 月至今,任 UPower Limited 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外,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司或其主要股东、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出席股东会情况
1、董事会
2025年度,本人出席了9次董事会,无缺席、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及表决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及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股东会
2025年度,本人出席了3次股东会,无缺席、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会议议题并认真研读相关资料,对提交股东会的全部议案予以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
出合理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期间内,本人在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成员,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审议,充分发表专业意见,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的职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按照规定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于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本人均会认真审阅,并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对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情况深入了解的前提下,适时提出合理化、专业化建议,助力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在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过程中,本人忠实勤勉、积极认真地履行职责,审议了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年报审计工作报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年报审计工作中的监督作用;与公司经营层、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沟通,及时掌握年报审计工作的计划、进展及重点审计事项,重视并推动解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持续督促审计工作有序推进,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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