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2
证券代码:301665 证券简称:泰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
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对《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
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序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章程内容
号
1 第一条 为维护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第一条 为维护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者“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 称“公司”或者“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
章程。 定,制定本章程。
2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辞任的,
代表人,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代表人。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3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
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4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5,000 万股,均为普通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45,000万股,均
股。 为普通股。
5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
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加资本: 加资本:
(一)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三) 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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