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8
关于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
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作为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股份”、“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泰禾股份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2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45,000,000 股,并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05,000,000 股增加至 450,00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414,093,711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92.02%;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 35,906,289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98%。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为 2,343,71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0.52%。该限售股份已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上市流通。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450,000,000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411,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91.50%;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38,2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5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及首次公开发行时战略配售的股份,股份数量为 65,920,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4.65%,限售期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4名,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59,1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15%;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东共计 4 名,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6,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50%。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6 年 4月 13 日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8名,分别为上海鋆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鋆麟有限”)、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普信”)、广州金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恒丰君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丰投资”)、上海鋆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鋆领有限”)、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光大证券资管-招商银行-光证资管泰禾股份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光大证券资管-招商银行-光证资管泰禾股份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 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一)首发前限售股股东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鋆麟有限、诺普信、恒丰投资及鋆领有限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内容一致,具体内容如下:
1、股东鋆麟有限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公司承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审慎制订股票减持计划,并将至少提前 3 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披露并提示发行人予以公告(如涉及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首次卖出前,将至少提前 15 个交易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提示发行人予以公告)。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关于上
市公司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持有发行人的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更严格要求的,则本公司将按相关要求执行。如本公司违反承诺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发行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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